[摘要]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经审核,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,颁发此证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经审核,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,颁发此证:
许可证号:[2014]汕规地字第026号
发证机关:汕头市城乡规划局
发证日期:2014年12月4日
用地单位:市金平区旧城区改造指挥部(实施单位:市华达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)
用地项目
名称:旧城改造
用地位置:金陵路与三让路交界东北侧
用地性质:住宅兼容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(R21/R22)
用地面积:总用地(改造范围)面积:6912.6平方米(10.369亩),实用地面积:4679.2方米(7.019亩)
项目概况:
项目拟规划一栋31层的高层建筑,首二层东西两侧设置商业服务网点,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内。总建筑面积28086平方米,计容建筑面积21056平方米,住宅部分建筑面积19332平方米,商业服务网点面积1734平方米。容积率4.5,建筑密度25%,绿地率30%。
项目设置两层地下车库,建筑面积6740平方米,可提供超过180个车位,停车率达到24%,车行出入口分别设在南面三让路、北面临近金陵路。
附图: (点击查看大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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